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讯息:
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有哪些
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的基本原则包括:(1)趣味性原则。要求康复人员了解智力残疾儿童的心理特点,调动智力残疾儿童的兴趣,寓教于乐,创造一个和谐、愉快的训练环境,以利于儿童的主动参与和全面发展。(2)动态性原则。强调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每一名智力残疾儿童,采取相应的措施,主动地适应这种变化。(3)生活化原则。日常生活中的训练往往能发挥最好的效果,把康复训练融入日常生活活动,充分调动智力残疾儿童的各项感觉功能(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4)个别化原则。智力残疾儿童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必须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安排不同的训练内容,采取不同的训练方法和手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制定适合智力残疾儿童个性发展的最佳方案。(5)融合原则。融合原则强调在为智力残疾儿童提供个别化的、专门的康复服务的同时,要为他们提供一个融合的环境,使他们能够尽早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为将来融入社会打下基础。(6)小步子、多重复原则。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应坚持循序渐进、重复练习、综合训练的原则,才能取得好的效果。(7)充分发挥潜能原则。要注意发现智力残疾儿童身上潜在的优势,充分利用积极的方面加强训练,帮助他们扬长补短。
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的内容包括:(1)感知能力:主要是训练视、听、嗅、味、触觉、平衡觉和动觉。(2)认知能力:主要是学习认识常见的物体、分辨常见的关系、形成简单的数字概念和基本的时间概念等。(3)运动能力:包括大运动——人类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性动作和精细运动——抓握、翻揭、搓揉、折叠等手眼协调能力。(4)语言交往能力:包括语言的表达能力(说或写)以及语言的理解能力(听或读);(5)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主要是进食、盥洗、穿着、排便、睡眠等的基本能力;(6)基本的社会适应能力:包括学会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学会与人相处,从参与日常生活活动逐步过渡到参与社会活动,直至适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