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上午,我中心孤独症儿童康复部编外聘用教师杨某对学生马某某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7月7日下午经我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及绩效试行办法》,停止教师杨某工作、停发工资。因司法机关已介入,停止工作、停发工资期限为司法机关做出最终结论前,待司法机关做出最终结论后,再进一步做出处理。
出现此次事件,说明我中心孤独症儿童康复部在教师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且中心对部室的管理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对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部室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孤独症儿童康复部就此事件已向全体家长说明情况并借此通报,公开向马某某家长道歉,接受所有学生家长的监督。
目前,自治区残联机关维权部已介入。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8日